案例:发工资时为什么要通过“应付职工薪酬”科目?直接做一笔:
借:管理费用
贷:银行存款
行吗?答案是不行。
为什么不行?
有两个原因:
(1)权责发生制的要求:很多企业,本月的工资下个月才支付,根据权责发生制,会计在本月必须先计提工资,下月再去发放。所以就要用到“应付职工薪酬”科目;
(2)方便数据查询:不同人员的薪酬进不同的科目,管理人员、销售人员、车间人员都有自己的专属费用科目,应付职工薪酬科目,起到了汇总薪酬数据的作用,除了工资,还可以用明细科目记录职工福利性支出等项目,有了它,就可以随时找到最详细的记录,拎出来研究薪酬情况、薪酬结构。